以下篇目参照《嵇康集校注》(戴明扬著)及《全三国文》(严可均撰)。
诗 《赠兄喜秀才入军诗》十九首。 《幽愤诗》一首 《叙志诗》二首 《游仙诗》一首 《六言诗》十首 《重作四言诗》七首 《思亲诗》一首 《答二郭诗》三首 《与阮德如诗》一首 《酒会诗》七首 《杂诗》一首 书 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 《与吕长悌绝交书》 赋 《琴赋》 《酒赋》 《蚕赋》 《怀香赋》 论 《声无哀乐论》 《养生论》及《答难养生论》 《释私论》 《管蔡论》 《明胆论》 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》及《答解宅无吉凶摄生论》 《难自然好学论》 其他 《琴赞》 《灯铭》 《卜疑》 《太师箴》 《家诫》 《圣贤高士传赞》 《春秋左氏传音》嵇康(224—263),字叔夜,谯国铚县(现安徽宿州境内)人。嵇康在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(《释私论》),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之一。在整个魏晋文艺界和思想界,嵇康都是一位极有魅力的人物,他的人格和文化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。嵇康是著名的琴艺家和哲学家。他精通音律,“广陵散绝”体现的是嵇康作为一个伟大音乐家的悲剧。 三国时魏末著名的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音乐家,是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之一。 嵇康幼年丧父,成年后娶长乐亭主(一说为曹操孙女,沛王曹林之女;一说为曹操曾孙女,曹林之孙女)为妻,任郎中,中散大夫。 嵇康不喜为官,平时以打铁为乐(一说以此谋生)。大将军司马昭曾想聘他为自己的掾吏,嵇康坚守志向不愿出仕,离家躲避到河东。 景元二年,同为竹林七贤的山涛由大将军从事中郎迁任吏部侍郎,举荐嵇康代替自己的位置。嵇康因此写下了著名的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以明自己的心志。嵇康原本与东平吕巽吕安兄弟为友。吕安的妻子被其兄吕巽奸污,吕安原本准备休妻并起诉吕巽。吕巽请嵇康从中劝解,并发誓不会恶人先告状,于是嵇康劝说了吕安将这件事平息下来。但是之后吕巽害怕吕安反悔,于是抢先告吕安不孝。嵇康义不负心,写信与吕巽绝交,并出面为吕安作证,因此也被收押。钟会劝司马昭乘此机会除掉嵇康。嵇康入狱后,立刻激起舆论的不满,许多豪杰纷纷要求与嵇康一同入狱。经有司劝谕后,众人一时遣散,然而最后嵇康和吕安却被判处了死刑。行刑当日,三千名太学生集体请愿,请求赦免嵇康,并要求让嵇康来太学做老师。这些要求并没有被同意。 临刑前,嵇康神色不变,如同平常一般。他顾看了日影,离行刑尚有一段时间,便向兄长要来平时爱用的琴,在刑场上抚了一曲《广陵散》。曲毕,嵇康把琴放下,叹息道:“昔袁孝尼尝从吾学《广陵散》,吾每靳固之,《广陵散》于今绝矣!”说完后,嵇康从容地就戮,时年四十。